證券代碼:400130 證券簡稱:新光5 主辦券商:國都證券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
一、全資子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的情況
2023年1月6日,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全資子公司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的(2022)浙07破申7號民事裁定書及決定書。具體內容如下:
1、申請人:杭州柏麗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潔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杭大路1號C區第八層803、807號
2、申請事由:被申請人義烏世茂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3、根據(2022)浙07破申7號民事裁定書及決定書,2022年12月27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柏麗貿易有限公司對義烏世茂的破產清算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三條規定,指定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和上海方達律師事務所擔任義烏世茂管理人。
二、對公司的影響
1、義烏世茂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后,法院指定破產管理人接管,公司將喪失對其的控制權,義烏世茂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
2、義烏世茂破產清算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以破產清算執行結果和會計師審計為準。后續公司將依據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并及時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保持正常運作,公司及義烏世茂會配合做好破產處置等工作,早日出清企業風險。
三、風險提示
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的信息披露將在指定信息披露平臺(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投資者應充分了解股票市場風險及公司在定期報告及臨時公告中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決策、理性投資。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