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1-101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對外擔保、
資金占用等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在未履行正常審批決策程序的情況下,在擔保函、保證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蓋了公章;公司控股股東未履行相應內部審批決策程序,以公司名義對外借款并被其占用。
截至目前,公司違規事項的進展情況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對外擔保、資金占用等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10),原告自然人劉某與被告浙江新光飾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飾品”)、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請求判令新光飾品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1410.64萬元。并要求新光圓成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20)浙07民初400號】,對上述案件進行判決如下:
1、確認原告劉某對被告新光飾品享有債權14,141,003元(含本金955萬元,利息4,591,003元);
2、被告虞云新、周曉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對第一項債務向原告劉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對于本判決第一項被告新光飾品尚欠原告劉某的債務,由被告新光圓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對新光飾品不能償還原告劉某的部分承擔二分之一的賠償責任。
該筆訴訟公司已于2020年度按擔保本金的50%計提了相應的預計負債,本次判決生效后,公司將依據該判決對預計負債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后將減少本期利潤207.05萬元。
自前次進展公告日2021年9月17日至本公告日,減少違規擔保金額45萬元,系根據上述民事判決書中原告對被告享有債權本金減少所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資金占用總額為26.87億元,其中:直接現金占用14.54億元,因合規擔保履行擔保責任累計被執行10.39億元,因違規擔保執行和解履行賠償責任1.94億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違規擔保總額為14.41億元。
其他情況詳見2021年9月17日披露的《關于公司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對外擔保、資金占用等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91)。
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進一步梳理同類事項及具體情況,并將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公司將密切關注控股股東對公司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事項的解決進展,并將及時披露進展情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