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1-070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董事長增持公司股份計劃期限屆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重要內容提示: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圓成”或“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董事長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09)。公司董事長虞江威先生計劃自2021年1月18日起6個月內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擬增持公司股份數量不少于1000萬股,不超過2000 萬股,增持價格不高于1.08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已屆滿,公司董事長虞江威先生已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的方式合計增持189.58萬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0.1037%。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1、增持主體:公司董事長虞江威先生;增持計劃實施之前,虞江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增持主體在本次增持計劃首次公告前 12 個月內未披露增持計劃。
3、增持主體在本次增持計劃首次公告前 6 個月內不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增持目的: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及對公司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
2、增持數量:擬增持公司股份數量不少于1000萬股,不超過2000 萬股。
3、增持資金來源:自有資金900萬元,擬向親戚朋友或金融機構借款1100萬元,融資情況存在不確定性。
4、增持價格:當公司股價低于1.08元時(本次增持計劃首次公告日前60日均價的9折),擇機實施增持計劃。
5、增持計劃實施期限:自增持計劃首次公告之日起 6個月內完成。本次股份增持將嚴格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份、短線交易等行為。
6、增持方式: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擬
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無論虞江威先生在增持計劃披露后是否繼續擔任公司董事長,都將實施本次增持計劃。
8、本次增持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執行,在法定的鎖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公司實際控制人周曉光和虞云新分別為虞江威的姨媽和伯父,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其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周曉光、虞云新存在關聯關系,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管不存在關聯關系。若虞江威持有公司股票,將與周曉光、虞云新構成一致行動關系。
三、增持計劃實施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已屆滿,公司董事長虞江威先生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的方式合計增持189.58萬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0.10%,實施情況具體如下:
增持主體 | 增持方式 | 增持日期 | 增持均價(元/股) | 增持股數(萬股) | 增持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 |
虞江威 | 集中競價交易 | 2021年2月3日 | 1.00 | 108.00 | 0.0590 |
2021年2月4日 | 1.00 | 42.00 | 0.0230 | ||
2021年2月10日 | 1.06 | 29.58 | 0.0162 | ||
2021年2月24日 | 1.08 | 10.00 | 0.0055 | ||
合計 | 189.58 | 0.1037 |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關于股票買賣敏感期的相關規定,虞江威先生可增持股票期間為:2021年1月18日、19日, 2月3日至2月26日,3月15日至3月31日,5月10日至7月2日,7月16日。
自2021年2月25日起,因公司股價持續超出本次增持計劃披露的價格,導致虞江威先生未按照其個人增持計劃完成增持。
四、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深圳證券交易所
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2、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影響公司上市地位,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
具備上市條件,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3、增持實施主體在實施本次增持計劃過程中,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
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權益變動及股票買賣敏感期的相關規定,不在以下期間增持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個交易日內;
(四)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公司董事長虞江威先生承諾,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各項承諾, 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主動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