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1-025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 全資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20】浙07執530號)。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及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2)。原告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與被告新光建材城、周曉光、虞云新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20)。公司全資子公司新光建材城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255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
公司于2020年9月5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69)。公司全資子公司新光建材城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責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255號判決書主文內容,并支付執行費。
二、進展情況
拍賣被執行人新光建材城所有的坐落于浙江省東陽市白云街道東陽國際建材城的385套房地產。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訴訟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連續十二個月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涉案總金額為185.96萬元。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該訴訟新增的拍賣資產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取決于最終的拍賣結果,鑒于該資產尚未拍賣,對公司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若拍賣成交且拍賣價高于資產賬面價值,差額部分將增加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若拍賣成交且拍賣價低于資產賬面價值,差額部分將減少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
公司將根據后續進展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3月17日